盜圖者,賠償我x萬元(著作權侵害偵查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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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逸其實早就被盜圖到的很煩。隱形眼鏡賣家、假睫毛賣家、指甲油賣家什麼我都遇過了……。去年十一月有朋友告知小逸網拍賣家又用了我的圖!

 

這時我就知道該拿出一點手段處理盜圖問題,再也不讓盜圖者撤圖了事。跟合作的攝影師確認了盜圖賣場與他素不相識,絕對不會砍殺到親朋好友,小逸就開始跑法律流程了~

 

該賣場盜用的是小逸發想後請攝影師與我共同創作的作品。

 

小逸雖然是主題發想人兼模特兒但按下快門的是攝影師。

 

麻煩一點可能要去界定去說服我的構想讓我成為著作權人。運氣不好就得刑事變民事去告肖像權,國家機器就不能為我運作了Q Q

只是運氣很好的,這一系列的作品我當時跟攝影師約定好著作權的轉讓。但攝影師可以用他的名義在網路上發表等等。所以我毫無疑問的是著作權的持有者,告人資格完備!

 

提告前我還是懶病提前發作,查了一下該賣家留在網路上的所在地。刑事訴訟法第五條: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如果今天盜圖者在台東我可能會擔心舟車勞頓遲疑一陣Orz…但是既然在台北那就沒問題了!

 

 

被盜圖該怎麼處理呢?

 

1把該網址留下來

2.Print Screen.

 

以上證據都請列印出來,基本上警檢都會看紙本資料而不會看燒好的光碟。

 

3.準備好可以證明自己是原創者的資料

(當時小逸準備了部落格文章跟其他連續圖。但是保智大隊會跟你要求RAW檔!<=沒留RAW檔的人不就慘了?)

 

4.帶上資料前往保智大隊做筆錄

(下面列出全台的保智大隊電話地址)

 

保智大隊全名是: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http://www.tipo.gov.tw/iprp/ch/index.aspx#team1

 

檢舉專線:0800-016597

總機:02-22150711

 

大隊部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

電話:02-22150711

 

第一中隊

台北分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21021

電話:02-86688977

 

專案分隊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

電話:02-22150711

 

花東分隊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國民十街11

電話:038-330107

 

第二中隊

桃園分隊

地址:桃園縣桃園市民生北路一段50

電話:03-3262598

 

台中分隊

地址:台中市北區尊賢街717

電話:04-2223

 

第三中隊

嘉義分隊

地址:嘉義市興業東路63

電話:05-223

 

高雄分隊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宏毅一路自強巷19

電話:07-3608245

 

看網友經驗新店大隊的路似乎很遠很難找,無車之人不建議前往。所以小逸選擇到景安站附近的中和分隊報案(不過中永和的路對我來說還是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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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之後會做筆錄,筆錄結束後索取一張保護智慧財產權大隊受理民眾案件記錄表。就跑去吃豆漿當消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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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之到報案地點後第一個反應是去吃豆漿XDDD)

 

大概快兩個月之後,收到偵查庭的傳票,上面通知了開偵查庭的時間地點。

 

下午請假前往,報到完畢後還有半個多小時……只好拿起便當在地檢署悠哉野餐。(我怎麼都在講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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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時被告還大遲到Orz檢察官都把我問完了對方才到。所以我與被告偵訊時並沒有什麼對話。

 

 

開始偵訊後,對方坦承使用了照片,但強調那是Google找圖打入產品關鍵字之後得到的圖片。還把Google的顯示圖呈給檢察官看。

 

檢察官只是淡淡一句:「這樣也不行啊~」

 

各位觀眾!!!聽到沒有!!!

 

不要再以為Google到的圖片就沒事!

 

然後對方一再強調這是他的個人行為,公司不願買單。他只是個窮上班族,薪水很低房租很高,只願意給我一千塊和解金。我拒絕,檢察官也沒有勸,當下就決定讓司法流程繼續跑。

 

但是離開偵查庭後對方找我談,一直強調他很有誠意,但是真的沒有錢。告訴我說網路上有人盜了八張圖也只賠了不到五萬塊,一張圖也只有幾千塊……

 

我跟對方講得很明白:

「今天我開出的價錢你不接受沒關係,我只是要把一個態度跟底線拿出來。我可以陪你跑完整套流程,就算賠的更少也沒關係。可是我絕對不可能接受一兩千塊的和解金。」

 

「如果我今天接受一兩千的和解金,等於是告訴全天下的人:『不用請模特兒也不用找攝影師。反正等人提告了再丟兩千塊塞住創作者的嘴就了事!』創作沒這麼卑微也沒這麼低賤……」

 

「我知道跑法院勞心勞力,但我可以陪你把整套司法程序走完。因為我必須讓以後的人知道:『盜我的圖要付出代價』你可以堅持只提供一兩千的和解金,然後我提告到底。你留下前科。」

 

最後對方願意調高賠償金,一張圖都值上萬餘元。

幾萬塊,換一個零前科。怎樣都不算貴吧?

 

(而且我真心覺得我後來開的價錢超便宜的…)

 

 

最後我跟被告在地檢署寫好和解書與撤銷告訴書,但是撤銷告訴書我暫不簽名,等收到現金之後才簽下撤銷告訴書並且送出,結束這次捍衛著作權的小行動。

 

PS.我有很乖巧的打電話給攝影師說錢要分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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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留言

  1. 我想問一下、如果他盜圖之後只是放在他臉書上這樣可以告嗎?我有很多關於這樣的問題很煩惱說………

  2. 這段話寫得好:
    如果我今天接受一兩千的和解金,等於是告訴全天下的人:『不用請模特兒也不用找攝影師。反正等人提告了再丟兩千塊塞住創作者的嘴就了事!』創作沒這麼卑微也沒這麼低賤
    謝謝妳的分享唷!真的是該給盜用的人一次機會教育!敢做就要敢擔!

  3. 果然念點法律還是很實用的..哈哈
    版主回覆:(02/05/2014 11:43:26 AM)
    只能說雖然沒有走這行 但是也算對得起老師了?!

  4. 我也是常被盜圖
    目前已經提告18件了,
    走民事的智慧財產權法院及刑事的保智大隊都有
    不過賠償方面都是意思一下而已
    18件,總共的賠償金額約25萬多而已
    還有件很誇張的是,盜圖是離職員工所為,但是該公司卻要現在員工負責賠償。
    這件我就算了,直接撤告,不要求賠償
    智慧財產權的速度很快,最快十天,最慢14天,就和解拿到和解金
    保智大隊比較慢,最快三個月,最慢半年
    這是我抓盜圖的心得
    版主回覆:(11/23/2013 06:19:05 PM)
    辛苦了(鞠躬)
    要跟這麼多人戰鬥啊!

  5. 我也是不知到金額該如何拿捏
    他一件內搭褲賣150元
    我是想叫他賣多少件~就一件捐50~80元給展望會
    目前看他下標數~二三個賣場加起來約300多件~
    阿~還沒去報案~本周一定前往!!!

  6. 感謝分享
    也在為此所苦
    最近盜用我圖文之人 不少
    而且都是很誇張的 整篇複製貼上 毫不手軟
    先來存證 感恩啦^^
    版主回覆:(07/16/2013 06:41:38 AM)
    不客氣 有幫助就好

  7. 回樓上那個 -> 大尺碼妹妹豬 於 2013/05/21 12:46
    -> 小茹 於 2013/06/03 00:06
    我也是用PHOTOSHOP 做的美編
    1張商品圖片內 有4張照片 結合製作
    看了小逸的文章後 我也是直接到保智大隊 提出告訴
    先在家 把圖片原始檔以及相關的資料都先列印
    還有原始圖片都存到隨身碟也有燒錄成光碟 一起帶去做筆錄
    因為家裡的只能列印黑白 原始資料給警方它可以印出來彩色的 辨識度會更好一點
    大約不到1小時就整個完成提出告訴
    4張照片的一張商品圖 至少拍300張照片以上 還要構思 打燈 排列 相機也要投資
    美編也要浪費很多時間 學習PHOTOSHOP 也不是一天兩天就會的
    而且熬夜變成熊貓眼 長痘痘
    我想這是捍衛我自己的權利
    開庭時總共求償的是 4張照片的金額 2位數
    感謝小逸的分享
    版主回覆:(06/20/2013 04:37:05 AM)
    不客氣 有幫到你們的忙我就很開心了~

  8. 比較好奇的是~如果一張美編的圖片~裡面合成了4張照片
    這樣該如何計算~~算一張圖還是算4張圖
    昨天才去告了一個人~~金額不知道該如何拿捏
    版主回覆:(06/03/2013 02:51:30 AM)
    看他用了妳的幾張照片
    是以妳被用了幾張來做計算~

  9. 請問一下阿^^
    因為我是PHOTOSHOP做出來的圖片被盜用
    商標還被抹去
    那這樣也可以去報案嗎???
    因為有通知他下架~但是它不下~
    版主回覆:(05/28/2013 03:48:20 AM)
    當然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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