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 在性消退之後,還能保有愛情嗎?

有一篇文章老公上網求助的文章,在網路上引起討論。發問者說婚後因為妻子嚴重發胖,但自己無法對發胖的妻子產生性慾,妻子又不願減肥,兩人因而進入無性生活的狀態。提及自己嫖妓被發現,不知道該怎麼辦,不知道該怎麼維持婚姻等等。

(原文文章連結於此)

雖然發問者因為渣男風範,但我們這次不就發問者的事件本身多做討論。因為網路上的事件,都是各說各話。敘述問題的人很少真正在詢問處理方法,而是急忙強調自己是被虧待的,可憐的那一方……

 

我只想從這篇文章中延伸出一個觀念:婚姻裡面的性愛需要被討論。

 

性,愛,婚姻。三件事原本就是分開的,只是社會制度把這三件事情綁在一起,一併處理。現代社會將性收縮在婚姻關係內,在沒有基因檢測的年代,這能大致確保血親關係與後代資源繼承,同時也降低了生活的複雜程度。

 

多數人都會希望有最完美的關係:性,愛,婚姻的優質三合一。但是做不到三者合一的時候,該怎麼補救?到了什麼階段又該直接放手?

 

回到刊頭那篇網友求助文,我想提的反而是愛情三元論。

 

愛情三元論是耶魯大學的心理學教授史登博格(Sternberg)在1986年提出的理論,認為完整的愛由三個元素構成:激情、親密、承諾缺一不可。

 

用粗略一點的解釋:

激情(passion)是身體外貌的吸引力、浪漫感受、性關係。這些最接近一般人對於愛情的既定印象。

 

親密(intimacy)是在和諧接觸的關係當中,對於對方有信任感、依賴感,可以由對方身上獲得情緒層次的理解與支持,能互相分享彼此正向與負向的感受。比較會被歸類在親情或友情當中,但是愛情裡面沒有這元素,還算是愛情嗎?

 

承諾(commitment)是決定要維持穩定的交往關係,決定「願意不離開」,但這個決定裡面有條件與但書,每個人不同。而承諾元素是自己知道決定確認關係,會有部份的付出與責任,在知道之後還願意做出這個決定。甚至願意維繫這個規約。

 

那篇網友求助文最可怕的地方是,他將三元論中另外兩個要素直接視而不見,單一著重在自己得不到的「激情」上面。他現在滿腦子都是自己無法解決的性需求,然後為此痛苦。除去嫖妓的那段描述,很多人會表示同情甚至說他情有可原。但我想講的事情是:社會其實整體高估了「性慾」跟「性慾需要被解決」

 

更正確一點來說,這個社會對女性的性慾視而不見或者了解極少,同時高估了男性的性慾一定需要解決,是不可也不該阻擋自然洪荒之力。

 

 

但是大家不會告訴你性被高估了,因為性這種東西太好「利用」

 

性是最重要也最暢銷的商品,也是最瑰麗的包裝紙。它是關係的強力催化劑,也是武器般的摧毀劑。所以這個社會不可能告訴你「性」不重要,但是性也真的沒有這麼偉大。性更像是一個表現形式,隨附在性後面的東西才是真的需要解決而且難以解決的東西。

 

愛、滿足、認同感、權力慾望這些東西都可能隨附在性上面。而且都是更大更難以釐清爬梳的生命問題。

 

同一時間,每個人在生命的學習歷程中,學到看待「性」的方式不同,每個人黏在「性」上面的意義不一樣。偏偏性又是很私密,很難被拿出來討論,甚至被避免討論的議題。

 

東方文化當中,婚戀雙方常常是仗恃著「我們之間有愛」,就認為很多問題可以不用清楚明白的談論。甚至認為談清楚會傷感情。所以不管是金錢觀念還是性愛觀念,雙方都秉持著「默契」,摸瞎似的把一切呼嚨過去。彷彿清楚明白的交換想法,就會變成一件很尷尬的事情。

 

戀愛關係中人們已經有太多的事情不願意「說清楚」,更不要說性這種帶有禁忌色彩的事情。

 

人們還願意談論,愛情消失了怎麼辦?卻不會去談:性消失了怎麼辦?

 

愛不會一夕之間消失,性也是。還沒消失之前,其實就該想想:

「性,消退的時候該怎麼辦?」

「性,消失的時候該怎麼辦?」

 

拜託不要再想著:有愛一切都沒有問題喔!有愛但是什麼都不拿出來談,有愛只會變成有礙喔!

 

不管是目前相處時性生活步調不一。一個人想要另一個人只想睡覺。還是未來的身材走樣或者過度勞累。甚至就是年紀到了,做不動了。總之,無性生活終有來臨的一天。不管你是不想做,還是老到做不動。

 

玩具?替代品?替代方案?甚至如何在使用替代方案的狀況下維護兩人的感覺?不會因為性的缺乏而感覺到不被愛?

 

什麼都不談?比較好嗎?

 

有些人甚至會很有自信的說:「我不需要談這個話題!反正我忍得住!絕對不會亂來!」

 

別說笑了,好人就不會做壞事嗎?

 

很多男人都自覺是「好男人」,不想傷害家庭,但是他們忽視了性讓男性喪失理智的能力。女性也是,尤其很多女性的出軌是精神出軌後才肉體出軌。但是在出軌之前,他們都相信「我是個好人」

 

人如果不先把自己「想壞」,預先假設自己可能是個壞人,就永遠無法盤算誘惑來臨時,自己該怎麼「做好」。

 

「性」終究是一件需要理智聊聊的事情。只是你要自己決定什麼時候談這件事情。不要像現在的多數人,都是等到關係瀕臨破裂的時候才來談這個問題喔!

 

 

===

*為了支持本站營運,懇請將本站加入阻擋廣告的白名單。讓Google廣告可以順利跳出來。或者透過贊助者頁面給站長一個鼓勵,幾十塊錢都代表著您的支持。

https://payment.allpay.com.tw/Broadcaster/Donate/13AFB342243DD9D992FE458BEBBCD20A

 

=== Follow me ===

 === Face book ===

 === Instagram ===

 ===  Plurk   ===

上 / 下一篇文章

臉書留言

一般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