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言] 交出愛的證明?

最近不只一個網友來跟小逸說:

「我知道他/她不愛我……但是我想把愛著他的心情手寫下來。就算最後無法在一起,至少要把我的心情與守護他的心隨著這本日記交出去!小逸妳覺得對方會感動嗎?」

 

囧!

 

孩子啊!如果這是純粹紀錄自己的心情,當然沒問題。如果是企圖要用這類的付出得到愛情?

 

當對方不愛你的時候,那一疊厚厚的手寫紀錄,在他看來絕對不是「被深深愛著的證明」



是他把妳的心狠狠輾過後的,受害者血淚奉上的「肇事逃逸控訴書」啊




上 / 下一篇文章

臉書留言

一般留言

  1. 這感覺像是勒索,接受這本子不接受她是沒心沒肺,不接受這本子叫作不近人情。

  2. 這個嘛,這是要看人的,如果好感度不足卻做這種事情的話,除了讓對方反感以外,沒有別的了!
    而我的確是蠻討厭他的…..
    版主回覆:(08/14/2012 07:31:31 AM)
    對啊對啊 好感度才是關鍵啊!!!

  3. 像樓上的留言我也做過類似的事(我是照片放皮夾裡而她有看到)
    我一開始還蠻怕她知道的 心想對方大概會以為我變態吧
    結果她的反應卻是很高興 現在時不時還會拿我皮夾看看照片有沒有更新….

  4. 這讓我想到對方收藏我的照片在手機裡,還拍下來拿給我看,我的臉色整個黑掉,表示不舒服要求刪除,結果他還追問為什麼……..
    或是我不願意收他的任何禮物,他卻只會直問我為何不喜歡(囧)
    我就是不願意收,這也不行嗎?

  5. 我彷彿正在做這種事吶~雖然對方現在看到是跟我說『第一次有人為了我寫故事…』可我覺得越來越偏頗哩好可怕XD
    版主回覆:(08/06/2012 09:29:24 PM)
    囧>所以你自己都覺得可怕了嗎?

  6. 而且收到時會覺得怕怕的,因為沒有相同的感覺,還覺得你莫明奇妙咧!
    版主回覆:(08/06/2012 09:30:15 PM)
    會怕怕的+1

  7. 這個…如果是單方面愛上了,對收件人來說,是假車禍肇事逃逸控訴書吧?
    「對方是自己撞上來的啊!」
    版主回覆:(08/06/2012 09:30:29 PM)
    假車禍XDDD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