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言] 男女不平等的體現
請安心閱讀 絕對不是A漫
吉永史漫畫中短短幾頁…徹底體現了另外一種型式的男女不平等XD
有些事情是鬥不贏女人的…這就是性別盲點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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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有次跟男友在路上不知講到什麼事情,我半開玩笑的說:
『我會打你喔!呼~呼~這樣子的喔!o(╬ ̄皿 ̄)=○# ( ̄#)3 ̄)』
他說哪可以亂打人…這樣是不對的~會被抓喔!
小逸滿臉堆笑,用裝出來天真無邪的語氣告訴他:
「我打完你再放聲尖叫、大哭…你覺得警察先生會認為誰是壞人呢?^.< 啾咪」
…
來地球不過二十餘載…小逸就已經學會了地球人的糟糕啦XD
現實生活中應該直接推倒吧..
版主回覆:(09/25/2011 06:06:08 PM)
我覺得會有顧慮的……
啊對了
看了你的文章,我認為有本書對你而言將會非常有用(不是廣告!)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8181
這本書幫了我很多,希望你也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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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這邊發言倒真的只是因為"全都因為愛"
沒想到有同好耶!
看了你的一些文章,使我想到以前一些帶著淡淡哀傷的回憶,單純是我自己發現很多事情都無法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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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Blog)很空,有機會也歡迎來坐坐
徹底輸了
可以轉貼嗎?
版主回覆:(07/14/2010 10:39:42 AM)
我建議是給連結就好
社會上的壞人真的太多了
就算只是女朋友自己去逛街有時都覺得她會被拐走…
版主回覆:(07/11/2010 03:34:19 PM)
所以我想生男孩子啊 這樣可以擔心少一點…
可以請問漫畫書名嗎?
我好喜歡吉永史,但這本卻沒印象耶>_<
謝謝^^
版主回覆:(07/11/2010 03:33:09 PM)
應該是"全都因為愛"但是這本是正常向喔
跟他一貫的系列不太一樣
掃漫畫圖片上網是合法的嗎?
版主回覆:(07/10/2010 11:09:01 AM)
謝謝你的提醒跟關心喔!>///<小逸翻拍的時候是有想過一下啦!
我國著作權法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我這應該是為了評論的需要
65條:「
Ⅰ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Ⅱ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
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
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著作之性質。
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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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翻拍的只有整本裡面不到四頁的畫面
相信對於利用質量跟所占比例都甚低
且對於他人購買意願(因為頁面甚少)不至於有看完漫畫就不想買的市場潛在價值減損狀況 …所以我想應該是沒有違法問題啦…(當然有沒有違法也不是我認定的.只是我當時腦袋內的推論是這樣的運作方式)
(當然如果出版社要主張著作權 我一定是會拿掉的!)
優勢通常來自某個地方的劣勢
就這點好處而言,有這種好處的壞處更大吧 ~~
版主回覆:(07/10/2010 11:11:37 AM)
是啊 我一直想著將來我都要生兒子 因為生女兒要擔心外面好多壞人
上學放學要接送 要擔心
跟蹤狂 暴露狂 性騷擾 性侵害orz
就算只是老老實實交男友
也要擔心一脫拉庫事情
我看完後~~深有同感QQ有些事男生永遠鬥不過女生呀(崩潰)
版主回覆:(07/10/2010 10:55:20 AM)
不要崩潰 撐住啊孩子啊